□ 服饰广告中的一枝奇葩----贝纳通 说起服饰广告,人们所看到的无非是各种艳丽的色彩、新颖的款式,及给人带来的舒适感受或品位的提升等。由于产品诉求点基本一致,所以在令人眼花缭乱之后,令人过目不忘的品牌并不是很多。由此看来,“贝纳通”可谓服饰广告中的一枝奇葩。 1991年,“贝纳通”变本加厉,推出了“教士吻修女”篇、“尚未剪掉脐带的男婴”篇、“十字架中的大卫之星”篇、“彩色保险套”篇等广告,每一则广告都引起轩然大波。英国广告规范局为此下令“贝纳通”撤回广告看板,并通知各媒体“在刊登任何贝纳通的广告之前,都要先征询英国广告规范局的意见”。而“十字架中的大卫之星”篇甚至连意大利法官都判定它冒犯宗教,不得在该国刊物中出现。 但“贝纳通”并不因此而动摇,1992年,又推出了一系列关注社会议题的广告,包括“临终的爱滋病人”篇、“手持大骨的游击队员”篇、“黑手党”篇、“货车与难民”篇、“越过洪水的印度夫妇”篇、“燃烧的汽车”篇、“难民船”篇7则广告,但仍在全球各地受到或多或少的阻挠。 尽管有许多评论家批评“贝纳通”只是靠制造一些令人震惊的画面来引人注目,而部分消费者也对“贝纳通”的做法提出了质疑甚至产生了抵制,但“贝纳通”的业务却的确因此而增长。 仔细分析,其成功并不偶然。因为“贝纳通”在时出惊人之举的同时,还保留了一套讲求服饰本身特质及和谐感的广告,从而保证了该品牌在受众心目中的延续性。而它那些“语不惊人死不休”的争议广告虽然屡屡遭禁,却凭借新闻性和话题性而大量见诸于各类媒体的新闻版面,宣传力度丝毫没有受到影响。相反,贝纳通公司反而因为广告遭禁而节省了一大笔广告支出。无怪乎托斯卡尼得意地说:“我们1年的广告支出,‘菲雅特汽车’一天就用掉了。” 但争议广告并非无往不利,它所要冒的风险不是人人都能承担的。毕竟争议性在引起消费者关注的同时不一定就会得到他们的认同,而这对企业来说恰恰是至关重要的。同时,类似“贝纳通”争议广告这样不断被“误解”又不断进行解释的模式,究竟还能令媒体和消费者的兴趣保持多久,谁也不知道答案。 因此,那些打算向“贝纳通”学习的企业最好三思而后行,不要因东施效颦而使别人成功的战场成为自己陷落的泥沼。 |
|
|
|
版权所有:盛世华衣Copyright
reserved.@ 2001.All rights |